开物大讲堂|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会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20-11-02来源:点击:1545
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下午5:00
地点:开物律所会议室
学习主题:
学习《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新法速递: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会上,肖庆喜副主任为大家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通过本次常规业务学习,有助于构建各位律师办理相关民事案件的法律知识结构,提升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也更好地增强了我所法律团队的发展活力,对提高全所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水平有极大帮助。